旅遊是人類諸多生命活動中的一種,由“在旅遊”的人和旅遊過程中與他人、他物發生的各種社會關系構成。旅遊從古代社會中少數人的奢侈享受,發展到現代社會人人可以為之、願意為之、必須為之的生活方式,充分體現了人謀求更好生存狀态的本性和人類社會文明的進步。根據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旅遊是一種高于生理需求的,關于社交、尊重和自我實現方面的高層次需求。這幾個需求層次都屬于心理和精神層面的需要,這些需要的滿足隻能在社會中通過協調各種社會關系才能夠實現。
作為一種社會存在,旅遊首先表現為作為個體的人的旅遊,由于其暫時性和異地性的特征,旅遊可以去除掉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籠罩在人身上的各種遮蔽,還原出一個活生生、自由自在的人,為人們對自己的生活進行反思和自由選擇提供了一個契機。在旅遊過程中,我們可以像革命導師馬克思所描繪的那樣:“我有可能随自己的興趣今天幹這事,明天幹那事,上午打獵,下午捕魚,傍晚從事畜牧,晚飯後從事批判,這樣就不會使我老是一個獵人、漁夫、牧人或批判者。”這種狀态恰好是德國哲學家席勒在《美育書簡》所講的那種不受強迫和限制、自由活動的遊戲狀态。在席勒看來,隻有在遊戲的時候,人才是真正自由的、完全的人。
我選擇什麼樣的旅遊方式以及如何去旅遊,恰好反映出我是一個什麼樣的人。不同的人選擇不同的旅遊方式,在同一次旅遊活動中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行為方式、觀賞方式和體驗方式,這些在旅遊中自然流露出的各種現象,恰好揭示出人與人之間的不同。因此,我們可以說,旅遊的過程就是人類自我去蔽、成為自我的過程,旅遊活動将人與人區分開來。如果說自由是人的本質,那麼在自由自在的旅遊活動中人的生命自由得以充分實現。
旅遊學研究認為有閑(閑暇時間)和有錢(可自由支配收入)是旅遊的必要條件。在現代社會中,閑暇和收入對于人的生活而言,表現出對立統一性——在現有的社會分工體系下要想獲得更高的收入,往往要犧牲掉一部分閑暇時間,要想擁有更多的閑暇時間,必須要放棄一部分收入——人們的日常生活就是在這種張力中展開。時間對于任何人而言都是一樣的,無論你是放棄閑暇、忙于工作賺更多的錢,還是放棄勞動享受清閑,每一天對于每個人而言都隻有24小時。因此,我們可以把收入與閑暇轉化成勞動時間(收入)和自由時間(閑暇)的概念。馬克思認為勞動時間和自由時間既相互聯系又相互制約,并且勞動時間是自由時間的基礎。在現代社會中勞動時間縮短将為全體社會成員騰出更多的自由時間,用于自身的發展。
馬克思認為,“社會真正的财富就是所有個人的發達的生産力”,随着自由時間的增多,作為主要生産力的人的本身素質将得到更大的發展,從而使他的勞動時間的質量也更高。學者張斌研究認為,馬克思經典著作中所說的自由時間内的自身發展主要有四種類型:(1)參加多樣性的個體和群體文化活動,學習和自我教育,如閱讀、參觀博物館等;(2)參加各種業餘興趣活動,如體育運動、旅遊等;(3)參加各種社交活動,如聚會、遊戲等;(4)休息。馬克思斷言:“那時(筆者注:共産主義社會),财富的尺度決不再是勞動時間,而是可以自由支配的時間。”
在所有休閑活動中,旅遊對時間和金錢的要求都更高一些,要求足夠長的時間去實現空間距離的跨越和非慣常環境的體驗,這一方面意味着直接損失更多的勞動時間和收入,另一方面也意味着旅遊前需要更高質量和數量的勞動時間來彌補這種損失。常識告訴我們,隻有在滿足了最基本的吃、穿、住、行等基本的生存需求之後,才會有旅遊活動的發生。旅遊是滿足生活“必需”之後的對生活“自由”的享受,在現代社會成了體現個人和社會自由的“晴雨表”和“風向标”。
1980年,聯合國世界旅遊組織頒布的《馬尼拉世界旅遊宣言》提出,旅遊“應是人人享有的權利”,而不僅僅是一國政府“發給公民的福利”,這種觀念逐漸内化成為西方社會的一種社會共識。旅遊成為人的一項基本權利,是對人的基本生存權的一種超越,反映出人類整體生存質量的極大提升,是人類文明進步的一個重要标志。
如果說旅遊是自由的尺度、是審美的散步,指向人的詩意栖居,那麼在自由和諧的旅遊世界中,人們感受到了“我”與世界的和諧統一、自由圓滿和處處散發的美的光輝,“充滿勞績”的人們為了詩意地栖居而去旅遊。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著名學者葉秀山先生認為,“詩的境界”是“自由的境界”,是“自在的境界”,“人詩意地栖居在大地上”亦即“人自由地居住在大地上”。在人類旅遊發展史中,每一種留下時代印記的旅遊形式都是人們通過旅遊去實現生命自由的途中所留下的一個個路标,這些路标指引着人們去重新學會“詩意地栖居”。這個找尋和重新學會的過程固然辛勞,然而正是這些“在路上”的人,詩意地栖居在這片大地上。
(作者系3044澳门永利集团欢迎您副教授、旅遊管理專業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