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黨文[2018]19号
關于印發《3044澳门永利集团欢迎您學術委員會章程》的通知
各支部,各系、辦:
《3044澳门永利集团欢迎您學術委員會章程》已經學院研究通過,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8年12月21日
3044澳门永利集团欢迎您學術委員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學院的學術管理,完善學術工作規章制度,提高全院科研水平,促進學科發展,根據國家和學校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學術委員會是學術審議、評議和學術決策、咨詢機構,負責審議學院學科與專業的設置,組織學院的教學與科學研究活動,評定教學與科學研究成果等有關學術事項。
第三條 學院學術委員會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履行職責。
第二章 組織
第四條 學院學術委員會由學術造詣深、學風端正、堅持原則的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組成。學術委員會組成人員一般為不少于5人的單數;設主任委員1名,副主任委員1-2名。
第五條 學院學術委員會組成應考慮學科和專業布局,覆蓋所有學科或專業,注意吸收省級、校級重點學科或專業的學術骨幹加入學術委員會。
第六條 學術委員會組成人員由學院黨政聯席會議提名,由院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通過後的人員名單和章程報校學術委員會備案。
第七條 學術委員會成員須具備如下條件:
(一)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堅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品德高尚,為人正派,秉持公道,堅持原則,學風端正,治學嚴謹,樂于奉獻。
(二)在其學科領域具有較高學術造詣,對所在學科的科學研究和學科建設具有前瞻性的洞察與分析能力。具有求實、創新、協作的科學精神,有較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和進行學術決策的能力。
(三)關心學院建設和發展,有參與學術議事的意願,身體健康,能夠正常履行學術委員會委員職責。
第八條 學術委員會委員每屆任期四年,可以連選連任。委員在任職期間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由主任提出建議并經學術委員會讨論通過可中止或取消其委員資格。
第三章 學術委員會的職責
第九條 學術委員會履行下列職責:
(一)審議學院學科發展規劃以及專業設置及調整方案;審議全院崗位設置方案。
(二)審議科研工作規劃及重要決策。
(三)評定各類教學、科研、服務地方等有關學術事項。
(四)受學校委托對其它相關事項進行論證和咨詢。
第四章 學術委員會委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學術委員會委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在參加的學術委員會會議上有發言權、表決權。
(二)對學術委員會的工作有建議權和批評權。
(三)對學術委員會涉及的所有事項有知情權,并有權查閱相關檔案資料。
第十一條 學術委員會委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學校學院的規章制度。
(二)參加學術委員會各類會議。
(三)對在學術委員會内部讨論的有關事項負有保密的義務。
第五章 學術委員會會議制度
第十二條 學術委員會舉行會議時參加會議人數需達到全體成員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十三條 學術委員會可根據工作需要或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員聯名提議,随時召開全體會議。全體會議可邀請其他專家學者和有關人員列席會議。全體會議由學術委員會主任主持。
第六章 學術委員會議事規則
第十四條 提交全體會議讨論的方案或事項,主任有權指定委員提出意見并提交全體會議審議。
第十五條 學術委員會對重大事項做出的決定,應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須經與會委員的三分之二及以上通過。出席會議的委員可以投同意票、反對票或者棄權票。遇有緊急事宜需要表決時,學術委員會主任可決定進行通訊投票。學術委員會應保證委員投票的保密性。
第十六條 同一事項在同一次學術委員會會議中不得進行重複表決。當事人對學術委員會做出的決定持有異議時,可向學術委員會提出複議申請,經學術委員會通過的複議決定為最終決定。
第十七條 相關人員可根據需要列席與本部門工作有關的學術委員會會議并參與讨論,但不參加表決;學術委員會在研究重要事項時,可邀請相關專家提供咨詢,有關當事人也可到會陳述意見。
第十八條 學術委員會讨論的事項與委員本人或其直系親屬有直接利害關系時,該委員須回避。
第十九條 學術委員會的全體會議的最終審議意見,由學術委員會主任簽署。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由3044澳门永利集团欢迎您學術委員會負責解釋。